“车辆”撞死老人逃逸 “零口供”破案

2022-11-13 21:05:12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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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一名八旬老人被撞身亡,肇事者不见踪影,现场遗留线索有限。11月13日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终于锁定肇事者,“零口供”侦破了该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案发]

老人被撞身亡肇事者不见踪影

8月22日10时40分许,太和警方接群众报案称,252省道旁太和县二郎镇后高桥村北段有一位老年男子受伤倒在路边。二郎派出所接警后先期前往处置,因伤者受伤严重,受伤原因不明,随即转警至交警部门事故处理中队。

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报后带队前往现场开展勘查、调查,发现现场地面上留有人体滑移的痕迹,依据滑移痕迹长度推断,是人体受外力作用倒地后形成,初步分析系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事故处理中队随即在二郎派出所配合下开展工作,首先查明受害人为朱某清(男,87岁,太和县二郎乡龙伍新村村委会人),接着询问报警人、相关目击证人,确定案发时间段和案发前受害人朱某清的行走方向。

当日中午,民警正在二郎镇开展相关调查时,县人民医院传来噩耗,朱某清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事故现场位于田间路段,不仅现场没有监控设备,现场两端一公里范围内均没有公共监控设备。现场也没有遗留车辆碎片、轮胎制定印痕等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并且252省道是太和二郎到亳州龙德的主干道,车流、人流量大,嫌疑车辆指向不明。

[侦查]

抽丝剥茧追寻肇事车踪迹

尽管现场可用的线索有限,但是办案民警没有畏惧。民警首先以现场为中心向两边延伸寻找监控设备,通过观看外围的监控录像,找到了事发前受害人步行通过的影像,确定了案件的一个关键时间节点。然后通过侦查实验计算受害人步行到达现场所用时间,进而精确了案发时间段。

紧接着民警排查案发时间段过往的机动车辆,圈定重点车辆,主动联系重点车辆的驾驶员,通过耐心沟通和阐明道理,他们都主动予以配合事故调查,后经逐车比对检验,均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也没有车辆驾驶员能提供案件线索。

案发时段过往的机动车辆一一被排除了,考虑到案发时段,过往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二轮车也很多。于是民警立即联系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看能否通过尸表检验和现场遗留痕迹来判断肇事车辆的类型。最终法医通过尸检,判断肇事车辆有可能是电动三轮车或者电动二轮车。

转机:

拨开迷雾找到疑似肇事车辆

结合前期排查的过往车辆,民警确定了四辆电动车为嫌疑车辆,两辆为电动两轮车,另两辆为电动三轮车,依据四辆车先后到达现场的时间开展追查。

排查到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时,经过视频追踪,民警发现该嫌疑车辆消失在亳州市谯城区龙扬镇龙德村南街口路段,且消失地点为居民区,去向不明,并且由于该红色电动三轮车有封闭的驾驶楼,无法获取驾驶员的体貌特征。

民警发现该嫌疑车辆上印有某车行字样,于是民警赶赴车行摸排情况,车行老板确定该嫌疑车辆是他们店销售的,且该类型车辆总共就销售出去两辆,因为销售的少,老板还记得其中一辆销售给太和县坟台镇卖自酿腐酒(米醪糟)的许某林。

获取此重要信息后,民警立即判断该嫌疑车辆应是许某林的,因为该嫌疑车辆尾部悬挂有收款二维码,符合许某林从事腐酒售卖生意特点。经走访,民警迅速在龙扬镇龙德村找到该车辆及所有人许某林(男,75岁,太和县坟台镇赵桥村委会人),经比对案发前、后该车辆特征照片,发现此车辆存在异常,车辆车顶右上角有新鲜变形。

破案:

权威检验肇事者难逃法网

询问车辆所有人许某林,其辩称该车辆早在三个月之前就损坏了,是其自己撞到电线杆子上损坏的,不承认近期发生过交通事故。

为查明案件事实,民警依法扣留了该嫌疑车辆,并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开展痕迹比对检验鉴定。在嫌疑车辆右前保险杠下侧发现附着有类似人体皮肉组织的检材,依法提取后送往县局DNA室检验,经阜阳市公安局刑科所复核检验,该检材比中受害人为朱某清。

面对铁的证据,许某林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拒绝接受鉴定意见和事故认定,拒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甚至污蔑民警造假。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所有证据都指向许某林有重大肇事嫌疑,近日在扎实的证据证明下,警方依法“零口供”情况下对许某林采取了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通讯员 张飞)

好了,关于撞死老人逃逸 “零口供”破案就讲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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