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八旬老太厕所丧命案”重审二审开庭未宣判 控辩双方均提交新证据

2023-05-24 19:05:15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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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山西霍州“八旬老太厕所丧命案”重审二审开庭审理。记者获悉,庭审持续约4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上诉人李朋(化名)家属等人参与了旁听。其姐姐李女士告诉记者,庭上李朋坚称自己是冤枉的,有不在场证明,“他还说,如果真是他做的,就是当庭判他死刑他也不为过,但他没有做过。”

↑李朋、程全英两家仅一墙之隔,左为程全英家,右为李朋家。↑李朋、程全英两家仅一墙之隔,左为程全英家,右为李朋家。

李女士称,此次庭审控辩双方均提交了新证据。其中,检方提交了一份DNA鉴定报告,李朋辩护人则提交了一份关于李朋朋友的证言,证明李朋从未向其提过“要弄死邻居”。据悉,临汾中院原一审和重审一审判决书均显示,法院认定,因与程全英家因邻里纠纷积怨已深,李朋曾向人流露过“那个人再缠我,我就闹死他”的想法。

原一审判决书中称,警方从李朋的双手指甲中,检出了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重审一审时李朋辩护人对相关检测方法提出疑问。临汾中院在重审一审判决书中指出,该混合DNA基因型能够直接证明案发当晚李朋与程全英之间有过深入接触。

此次庭审中,法庭征求上诉人及辩护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上诉人一方请求法院聘请省或公安部鉴定机构进行全面重新鉴定。

此次庭审距案发时间已过去6年9个月。“这是案发后头一次近距离看到弟弟,身体有些虚胖,看上去精神也不大好。”李女士称,庭上未见到有被害人一方人员参与旁听。

案件回顾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8月19日,山西临汾市霍州市乐坪村八旬老太程全英被发现死在自家厕所内。曾与程全英儿子薛某某有过矛盾的邻居李朋被警方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案件资料显示,检方指控,案发当晚,李朋趁程全英一人在家,窜至程全英家中,用透明胶带缠绕住程全英的口鼻,并撺入院内厕所,后逃离现场,致程全英窒息死亡。

李朋的双手指甲中,被检出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但李朋辩称,案发当晚,薛某某发现母亲死后,找到他理论,二人发生打斗,“我指甲上的程文英DNA,是从薛某某身上沾染的。”

到案后,李朋始终否认杀人,并提供了案发当日的手机使用记录,试图证明自己在案发时一直在家中打游戏、浏览视频,无作案时间。

该案历经二次不予批捕、四次退侦,2019年6月,山西临汾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李朋选择上诉。

李朋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无目击证人,亦无有效证据线索,唯一的客观证据、即从李朋指甲检出的与被害人程全英的混合DNA基因型,不具有唯一性、排除性,“本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李朋有罪。”

2019年11月,山西高院以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12月,临汾中院重审一审判决,判处李朋死缓↑2020年12月,临汾中院重审一审判决,判处李朋死缓

2020年8月,临汾中院重审此案。2020年12月2日,临汾中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显示,临汾中院认为,从在案的大量相关证据能够分析认定,李朋实施了故意杀害程全英的行为。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临汾中院重审时对作案动机的分析及相应证据的采信,与此前被撤销的原一审判决,并无明显不同之处。

2020年12月16日,李朋向山西高院提出上诉。上诉2年5个月后,2023年5月24日,该案重审二审开庭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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