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评论丨丈夫跳槽妻子“被离职”,劳动权也能捆绑吗?

2023-10-10 19:05:11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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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才的学校,才能换来人才的尊重

已经是副教授的傅雯突然就失业了。她向媒体讲述,她在临沂大学工作了17年,同校工作的丈夫拿到了某985高校的工作机会,向临沂大学申请离职,没想到,丈夫的跳槽牵连到了她,学校要求夫妻教职工一方调走,配偶必须辞职。她询问离职原因,人事处处长表示,学校不提倡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要求教师职工夫妻一方调走另一方离职,不是因为个人工作和责任心的问题,而是为了家庭的和谐稳定。“学校正常的人才流动也有规章制度,我们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有媒体就此事拨通临沂大学人事处处长办公电话,对方表示,不会对此事做出公开回应,会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回复和解释。而该校党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方便回应此事。

↑傅雯提供她与临沂大学人事处处长的短信聊天记录。↑傅雯提供她与临沂大学人事处处长的短信聊天记录。

跟学校协商未果后,傅雯已经签了离职协议,没有任何赔偿,就失去了干了17年的工作。这种情形,还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权利救济,需要法律人士提供专业意见。根据傅雯提供的短信和录音文件显示,学校人事部门声称的“学校正常的人才流动也有规章制度,我们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傅雯和丈夫是分别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就职于临沂大学的,工作之后才结婚,并不是作为家属“买一送一”。即使是夫妻,他们也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学校凭什么将他们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权益捆绑在一起?

傅雯称当年选择入职临沂师范学院(临沂大学的前身),就是因为当时的人才引进政策强调“来去自由”。谁知,当丈夫要离职高就的时候,“来去自由”就成了空谈,先是调职申请被拒绝,好不容易争取到了学院的同意,配偶却被要求一起离职,美其名曰“为了家庭和谐稳定”。这番遭遇正好对应了网上流传的段子——“引进之前是人才,引进之后是人质”。

学校这么做,不外乎两个目的:一是“惩罚”,阻止不了丈夫“拣高枝儿”,就让妻子失去工作;二是警告,让其他老师安分守己,不敢轻言离开。近年来,伴随着花样翻新的引进人才政策,高校与人才之间的人事纠纷也多了起来。曾有人总结了部分高校阻止人才流动的几种手段,要么是高额违约金,要么是扣档案,总之,不是抬高门槛,就是拖延时间。在这些纷争中,有的人折腾不动放弃了,有的人费尽周折将自己“赎”出来。但无论留下还是离开,都伤痕累累,心力交瘁。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越是不太知名的高校,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出的动力和阻力越大,那些充满了诱惑力的安家费、房补车补、科研经费、升职政策等,很可能与离开时的艰难程度存在着某种正相关。如媒体报道的,2021年,河南一高校教师读博后离职,校方以违约为由索赔79万;2020年,海归的刘博士在入职盐城工学院六年后,发现当初的许愿不能兑现,提出辞职,却被学校索要138万元赔偿款。

人才能够自由流动,才能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理应更加尊重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但令人无奈的是,一些高校迫切需要壮大人才队伍,但由于自身魅力不足,即使拿出优厚的待遇暂时吸引了金凤凰,时间一长,还是比不过上游院校伸出的橄榄枝。站在学校的角度,一旦人才流失,沉没成本就成了不能承受的代价,他们对待人才的矛盾心态,未尝不能理解。但事实上,更糟糕的困境也会随之而来,“傅雯们”的遭遇会成为前车之鉴,学校在日后的人才争夺战中的劣势也会愈加明显。

校方不妨把格局打开,换个角度看待流出的人才。人往高处走是人之常情,也是人才流动的必然规律,逆势而为的举动注定是徒劳的,只会两败俱伤。不管是自己培养的,还是引进又飞走的,都算是学校的一份成果,能培养一个,就能培养一批,能放飞一个,就能吸引更多。尊重人才的学校,才能换来人才的尊重,就算凤凰飞走了,说不定将来能带回更多的合作机会也未可知。当下,“不求所有,但为所用”的新型人才观日渐被接受,不是没有道理。

当然,这不是某一所学校面临的困境,人才建设和高校建设都有其长期性和稳定性,高校对人才不可急功近利,地方对待高校也同样如此。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有公平、宽松的土壤,有真诚、尊重的态度,才能引得来、留得下、干得好。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马青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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