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地方数据知产先行先试,提升知产质押融资普惠度

2023-07-18 21:05:17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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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郑雪 北京报道

随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正逐渐发挥其自身魅力。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及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文辉表示,今年上半年,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运行平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专利方面,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56.8万件,同比增长16.9%。商标方面,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423.5万件,同比增长9.1%。

针对数据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及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其中,针对数据知识产权,其表示要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

推动地方试点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石油”的数据,其知识产权也备受关注。“数据二十条”(全称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出台,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如何理解数据和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蒋强表示,数据和知识产权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数据的价值在于传递信息这一固有功能。“当前数据知识产权主要通过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将符合条件的数据认定为作品或者商业秘密,据此纳入知识产权体系。但是,并非所有数据都构成作品,并非所有数据都构成商业秘密,并非所有数据都产生知识产权。”

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思路并未形成共识。但可以看到的是,数据知识产权方面,我国正在逐步推进相关试点工作。

胡文辉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初步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和运用模式等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通过在8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目前相关地方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

在制度建设方面,多地已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内容纳入本地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基础制度构建等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相继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登记实践方面,目前,已经有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深圳等6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试点工作的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走向实践并在接受实践的检验,比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方面的实践,这对于尽快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数据产权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下一步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制度设计进行调适与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数据要素的发展也给知识产权发展带来挑战。数据的权利基础复杂、归属复杂也为数据知识产权带来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整体而言,数据知识产权建设应注意把握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角色,重视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协调,注意优先释放既有规则的调整空间,避免刻意设置新规进而提升法律体系以及制度内部的协调成本。”韩伟说道。

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应对数据带来的挑战,知识产权既要积极介入,又要有限介入。既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无形财产的优势,又要防止以单纯知识产权的思路处理复杂的数据权益。要在遵循物权法定、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提高电子证据运用水平,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经验、探索规则。”

发挥知产金融效能

中小微企业常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解决融资问题更是关键。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展现出了更大价值。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纾困赋能的重要手段,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2022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幅。

数据显示, 2023年上半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2676.6亿元,同比增长64.6%,质押项目1.6万笔,同比增长56.9%。其中,质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专利商标质押项目占比72.5%,惠及中小微企业1.1万家,同比增长54.4%,普惠范围进一步扩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举措。

具体来看,一是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地方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深化政银合作、丰富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将知识产权金融促进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作为重要内容。

二是提升评估能力。制定《专利评估指引》推荐性国家标准,完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科学指导质押融资等场景中的专利评估。指导建设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专项试点,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和工具,提升专利价值评估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是优化服务举措。持续深化江苏、浙江、广东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试点,充分发挥承诺制作用。在线审查周期压缩至1个工作日。运行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服务金融机构便利化获取专利商标质押信息。

雷筱云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的普惠度和惠及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领域持续完善政策、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政策的普惠度和惠及面,以及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的增长,证明了我国知识产权运用体系的实质性完善,由科技创新到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障碍在不断被清除。”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特聘教授马一德对记者说道。

在他看来,未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质量发展,需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虽然初步建立起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但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机构和评估人才均存在一定缺失和不足。

二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被各国实践证明的企业创新融资方式。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整体市场规模较小。未来有必要深化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适时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证券交易平台,带动更多社会资金和资源流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

优化海外知产纠纷应对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了世界。同时,涉外相关知识产权纠纷也在不断增多。以美国为例,据《2022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统计,过去一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量、涉诉企业数量、“337调查”涉及中国企业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国内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知识产权意识不足,布局和管理不专业,导致核心知识产权在国外被人抢先注册,或在海关、展会遭遇当地政府或者法院突袭执法,或在交易及并购中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蒋强解释道。

而在马一德看来,伴随着全球竞争日益激烈,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也面临着来自于国外政府的不公平打压。

针对中国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也做出回应。张志成表示,近些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

持续优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网络。截至目前,全国已布局建设地方分中心43家,覆盖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不断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及时监测在美专利纠纷、“337调查”、跨境电商纠纷、涉外商标抢注等重点领域纠纷信息,加强预警。针对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高发等问题,开展信息通信、生物医药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

继续加大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供给力度。加大地方平台信息成果互联共享。持续加强各类信息供给。

在蒋强看来,国内企业走出去,应当遵循“市场未动、知产先行”的原则。“充分理解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以全球化视野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监测、评估、运用,提前进行风险筛查并制定预案。如遇国外知识产权当局执法或者诉讼,应组织专业力量积极应诉。”

在马一德看来,科技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必须依靠全球通行的贸易规则,主要是知识产权规则进行自我保护。一是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布局,勇于、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二是监管层面,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建立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作者:郑雪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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