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V观财报|“14天8板”英飞拓收函:处置资产进行不当利润调节?

2023-01-03 19:05:27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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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3日电 深交所3日盘后向“14天8板”英飞拓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处置资产进行不当利润调节的情形等。

深交所表示,近期英飞拓股价涨幅较大,最近10个交易日触及二次涨幅异动。

Wind数据显示,2022年12月14日以来,英飞拓震荡走高。2023年首个交易日,英飞拓高开高走盘中涨停,截至1月3日收盘,英飞拓未打开“涨停板”,报12.34元。拉长看,近14个交易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3日),英飞拓股价累涨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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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英飞拓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挂牌转让新普互联51%股权暨对其进行附条件生效的债转股增资的公告》,公司拟以3.26亿元为底价挂牌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普互联”)51%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新普互联增资5.37亿元,债转股增资事项需经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审核通过新普互联51%股权交易事项后实施,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后,新普互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此外,英飞拓于2016年收购新普互联,交易对价为6.4亿元,交易对手方承诺新普互联2016年至2018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1.9950亿元,新普互联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2.09亿元,承诺完成率为104.74%。2022年1-9月,新普互联实现净利润-1.30亿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新普互联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与承诺期后业绩变脸的具体原因与合理性,相关资产前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结合股权转让进展、资产过户安排及预计时间等具体情况说明本次股权出售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的影响,并结合资产处置背景、筹划过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处置资产进行不当利润调节的情形。

深交所还要求,根据《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对新普互联的借款和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期末余额为5.17亿元。请说明公司拟通过债转股增资新普互联实施的可行性,增资事项的后续安排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形成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公司的解决安排及保障措施。

深交所提到,根据英飞拓《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5%。请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业务开展、收入结构等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亏损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说明与风险提示。

此外,深交所表示,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深交所最后提到,请根据深交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请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请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中新经纬注意到,英飞拓先后与2022年12月7日、9日、27日、30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12月30日,英飞拓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筹划出售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英飞拓官网显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高科技上市企业,于2010年在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经营数字化、智能化和数字营销等业务,服务智慧园区、智慧楼宇+、城市应急数据治理、数字营销等行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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