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21日截止,浙大城市学院发布一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3-07-09 19:05:07来源: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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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大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为推进智库建设与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持续产出更多“双碳”研究领域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浙大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开放课题申报,欢迎校内外专家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要资助方向

2023年度开放课题主要围绕城市、乡镇、社区以及校园实现零碳的路径研究进行资助,具体方向如下:

1. 实现零碳转型的关键技术和方法

2. 契合低碳发展的城乡融合模式

3. 公众意识、低碳行为转变及驱动因素

4. 人口、经济规模和碳排放的耦合原理及演变机制

5. 资源的价值转化和协同减碳方法

6. 低碳城市范例实践路径与机制研究

申请者原则上须根据上述选题方向,结合浙江或杭州实际确定研究题目,也可选择其他有重要研究或决策咨询价值的课题。

2、申报原则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同类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的申请。

3、研究周期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要报、论文专著等,其中咨询要报类、论文类成果原则上要求1年内结题,专著类成果原则上要求2年内结题。

4、资助经费

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课题经费按浙大城市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执行,书籍出版费用由中心经费另行支出。

5、课题结项要求

课题必须按期结项。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结项评审,评审结论分为3类:同意结项、修改完善后予以结项、不予结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批示可视为自动结项。

6、材料及时间要求

《浙大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2023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浙大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并提交电子版。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浙大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北校区魏绍相楼206办公室)

联系人:陈婧泠

联系电话:0571-882821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2023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浙大

城市学院“双碳”研究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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