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2023-02-17 11:05:41来源: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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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无锡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和首批“双智”试点城市,江苏省无锡市积极探索车联网立法创新。日前,《无锡市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推动车联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出行、交通管控、通信服务、地理信息等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相融合,推动建立底层打通、全网融合、多方投入、共同使用的机制,实现共享共用、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通信运营企业结合车联网应用需求优化升级通信网络,建设低时延、高可靠、高密度的公专融合车联网通信网络。鼓励车联网应用与运营企业使用车联网专用频率开展车路协同相关应用。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建设全市统一的车联网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依法采集和管理全市车联网实时运行数据。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政园林等与车联网相关的数据应当与车联网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互通共享。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建设高精度差分基站等设施,充分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供高精度时空信息服务。市场主体因特定应用场景需要,在现有公共基础设施上搭建车联网相关设备,依法提出申请的,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条例》规定,鼓励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过程中探索商业模式。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依法开展道路运输经营等商业运营活动。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车联网技术和产品在公共交通、交通管控、智慧停车等领域的应用,提升智能交通服务水平和出行效率,保障出行安全。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率先在环卫作业、道路管养等城市管理领域应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于摆渡接驳、物流运输、末端配送等领域,创新智慧城市服务应用场景,提供个性化、特色化服务。

《条例》规定,支持市场主体根据应用场景需求,依法使用和开发利用车联网数据,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提供车联网数据产品和服务,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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