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最高检:检察工作“不被数据所困,不被考核所累”,明确各地指标数量不得超50项

2024-02-21 13:05:55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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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表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方式,目的是引导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保障和促进检察办案从实体上、程序上、效果上实现公平正义。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申国军介绍,为了真正做到“不被数据所困,不被考核所累”,2023年检察机关主要做了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精简指标。本着“只减不增”的原则,给指标大幅“瘦身”,2023年从60项减至46项,今年初又从46项减至38项。对通报值指标也相应作了精简,从14项现减至6项。

二是做好评价指标的培训解读。指标修订后,最高检迅速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视频培训。同时,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刊发了相关解读文章,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正确理解和科学运用指标。

三是做好指标本地化备案审查和指导。要求各地及时向最高检案管办报备评价指标本地化设置情况,明确各地指标通报值不得层层加码,指标数量不得超过50项,中性指标和达到通报值的指标不得排名等。对发现突出问题的省份,提出修改意见。

四是科学运用评价指标指导工作。注重发挥评价指标的统计、分析、研判功能,重点分析数据背后反映出的工作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及时纠偏,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指标数据质量核查。最高检每季度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发现数据“有水分”“作假账”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对待“反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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